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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01月21日
关于做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、相关部门: 2024年4月26日,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(以下简称《学位法》),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,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学位法》,进一步推动学位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,确保师生知法、懂法、守法,确保《学位法》的平稳有序施行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加强学习宣传 各学院、相关部门要将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《学位法》作为近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,综合运用集中学习、研讨交流等形式,组织全体师生深入学习领会《学位法》精神,准确把握核心要义,重点学习《学位法》对学生培养过程指导、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质量把控等方面的要求,强化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;教学管理人员要重点学习学位授予工作流程、学位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,提升管理服务水平,相关学习资料见附件。 二、全面部署,贯彻落实 各学院、相关部门要系统梳理相关内部规章制度,与《学位法》规定不一致的,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