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

2018-03-12 | 通知公告 | Chenyan Zhou

近日,浙江省教育厅发布通知,同意委托温州肯恩大学、同济大学浙江学院、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等3所高校认定在本校任教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。

各高校应按照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,自觉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,并遵照行政服务事项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要求,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、条件、程序和办法,认真组织实施,确保师资质量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《教师资格条例》相关规定,教育行政部门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、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。

今后,我校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,进一步加强教师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,提高学术水平,为培养高水平的国际化人才和打造中美教育合作典范做出积极贡献。

来源 | WKU人力资源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