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4年度温州市区人才住房优惠政策的通知

2016-04-18 | 通知公告 | Tianxiang

各位同事:

2014年度温州市区人才住房优惠政策已经开始申报。我校有较多中方管理人员符合“申请条件”中的第二项“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”中的“具有副高(含高级技师职业资格)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高层次人才”以及“新就业全日制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,毕业次月起算工作未满5年”。如有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况,亦可申报。具体申报信息请参见《关于做好2014年度温州市区人才住房政策享受对象资格申报的通知》(附件一)。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,逾期不予补报。人力资源部将为大家提供政策解读,材料上报等相关服务。联系人:李沁蜜,联系电话:55870195。

附件:关于做好2014年度温州市区人才住房政策享受对象资格申报的通知
人力资源部
2014年4月8日